歐洲統一專利即將來臨!

統一專利在歐洲掀起前所未見的專利法討論熱潮,搜尋引擎上已經有300萬筆資料,部落格、推特、臉書、報章雜誌、新聞媒體、官方公告,全都在討論。

目前看來,最快2015年,歐洲專利申請案就能在獲證時選擇是否具備「統一效力」,雖然歐洲現在有25個國家同意強化專利合作,加入統一專利體系,但初期統一專利的保護範圍仍無法及於所有參加國家,得視各國國會屆時批准統一專利法院協議的進度而定,目前可以確定, 2015年至少會有13國完成批准程序,其中包括法、德、英三個主要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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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上的藍色代表參與加強專利合作與統一專利法庭的國家,綠色代表僅參與統一專利法庭的國家,橘色代表僅參與加強專利合作的國家,紅色代表未參與國家,黃色代表無法參與的EPC締約國

歐洲統一專利登錄資料庫

專利資訊使用者最關心的問題當然是,哪裡可以找到他們需要的統一專利資訊。目前歐洲專利局規劃在歐洲專利登錄資料庫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 下建立一個統一專利登錄資料庫,不過細節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明朗。

「傳統」歐洲專利的新資訊

統一專利嶄新登場,隨之而來的是嶄新的歐洲統一專利法院。除了審理統一專利相關訴訟外,這個機構也會負責審理依照「傳統」途徑取得EPO會員國核准的歐洲專利,包括現今約300萬件的歐洲專利。

統一專利法院開始營運後,會有一段為時7年的過渡期,如果使用者意見徵詢結果正面的話,過渡期可以再延展7年。

過渡期間,傳統歐洲專利申請人和所有權人可以選擇拒絕進入統一專利法院,而是像從前那樣,將侵權或有效性訴訟交由各國法院處理。至於未選擇拒絕的案件,則由原告決定向統一專利法院或管轄國家法院提起告訴。一旦過渡期結束,除了選擇拒絕的案件外,統一專利法院將成為傳統歐洲專利侵權和撤銷訴訟的唯一管轄法院。

統一專利法庭對於傳統歐洲專利的判決會有不同的地域影響,端視當時哪些國家核准了該項專利,以及他們批准統一專利法庭協議的進度。例如有件專利取得七個會員國核准,訴訟結果判決該專利必須修改權利項,此時使用者就必須找出這七個國家哪些已經批准了統一專利法庭協議,才能瞭解修改後的權利項適用於哪些國家。這可能會很複雜,所以歐洲專利局正在研商如何提供清楚即時的資訊,目前考慮透過歐洲專利登錄資料庫提供這類資訊。

由於首批統一專利要到2015年才會產生,所以現在還有時間好好規劃,充分準備。專利資訊使用者可以透過管道表達相關需求,例如預計10月要在義大利波隆納舉辦的「2013年歐洲專利局專利資訊大會」,就是很適合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