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多方複審促成訴訟暫停的成功機率高達75%

在專利改革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 AIA)通過之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多方再審程序(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曠費時日,讓許多地方法院頗有微辭,因此,暫停訴訟以待多方再審裁定的聲請,通常會被法院以延宕時間長達5-6年為由否准。AIA之所以提出新的專利異議程序(IPR、CBM和PGR),部分原因就是為了改善這個延宕問題。

AIA現行的專利異議程序,是提交USPTO的審理暨訴願委員會(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進行,而且依法必須在成案後的12個月內作出結果。美國許多地方法院都已經體會到PTAB的審理效率,因此,暫停訴訟以待USPTO裁決的聲請成功率顯著翻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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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根據截至2014年6月16日為止的資料繪成,如圖所示,准予、部分准予或有條件准予暫停訴訟聲請的比例高達75%(所謂「條件」是指大部分的共同被告同意,如果IPR訴願失敗的話,願意遵守禁反言規定)。此外,部分否准並不影響實質權利,也就是說,否准的理由是IPR程序尚未展開。由於部分否准可能在之後幾週變為准予暫停訴訟,所以75%只是個保守估計的數字。

法院准予暫停訴訟的機率提高,再加上IPR的裁決通常有利於訴願人,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個月PTAB的訴願案量將會創下新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