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特斯拉發表了第一款純電動跑車Roadster,這台要價十萬美元的車,與傳統跑車最大的差別在於,它不再燃燒一滴汽油,而是透過裝在後座的動力馬達推動。
馬達的動力,來自於分裝在十一個模組裡的六千多顆鋰電池控制。一般汽車行駛三百公里,光加油就要花上新台幣六、七百元,但這台電動車充一次電,即可持續行駛三百公里,以台灣的電價,只要花四、五十元的電費。
魯希連說,特斯拉對車的設計概念完全不同,「我們是把汽車看成一項新的科技整合計畫。」「我們的目標不是賣一台一台的電動車,是像賣CPU一樣,把包括電池、馬達、控制器在內的電動車動力控制系統,賣給各大車廠。」所以特斯拉的高階主管裡,有學半導體的、有學化工、材料科學的,「只有一位整車製造的研發副總,是從GM來的,」
從特斯拉的股東來看,法人股東有戴姆勒集團,而個人股東裡面則包括了赫赫有名的Google創辦人佩吉。
Tesla除了創新的生產模式以及股東之外,到底他還有哪些法寶,確保未來各大車廠願意乖乖的跟他購買電動車的各項系統模組呢?這就要從他手上的專利著手了。
從專利清單可以看出來雖然Roadster是在2006年公開發表,但是Tesla早在2005年5月即開始專利的布局工作。
從IPC國際技術分類來看,Telsa申請的專利主要分布在H02J(供電或配電之電路裝置或系統;電能存儲系統)以及H01M(用於直接轉變化學能為電能之方法或裝置,例如電池組)上面。由於Tesla的業務主要就是以電動車製造為主,所以這兩個技術分類也可以作為研發電動車所需的核心技術能力的參考。
透過專利家族數量以及引證分析,我們挑選wo2006124663這篇公開的專利申請案來進行專利摘要與進一步的分析,可以得知這篇專利後來也成為戴姆樂克萊斯勒集團2007年所申請的一向專利的引證前案。
而我們也可以從2009年5月Daimler AG集團在新聞稿得知,與Tesla車廠合作之下首發的作品,將會是在法國生產的Smart Fortwo電動車型,在原廠的規劃下,預計將會有1,000輛的Smart Fortwo電動車型,採用來自Tesla車廠的充電鋰電池技術,並將於2009年稍晚正式亮相。
戴姆樂集團是否是因為發展電動車的電池技術被Tesla的專利所阻闕,轉而投資Tesla我們無法得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Tesla的紮實、低調與原創反而成了為來最具潛力的美國車廠,而Tesla與Diamler的商業模式在未來也肯定成為許多大小車廠的範本。
備註:
Tesla的專利清單可以參考以下網址:http://www.synergytek.com.tw/phpBB3/viewtopic.php?f=1&t=1627&p=1754#p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