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
Google共同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在日前(5/27)公開介紹首部自行打造的無人駕駛車,相較於過去多是以在其他廠牌的汽車上加裝設備和操作系統的發展策略,這次的訊息顯示Google將更積極的投入開發自動駕駛的無人車的技術。事實上,自從像Google 這樣的ICT廠商自 2010 年對外宣佈於加州進行自動駕駛車測試之後,各大車廠無不備感威脅,所以GM、Mercedes-Benz、Nissan 與 Volvo 等傳統車廠也於這兩年相繼對外宣佈自動駕駛車商品化時間表。
由於汽車的智慧化與電動化將會是引領汽車產業未來變化的兩大主軸,我們也希望從專利情報當中尋找對於台灣汽車供應鏈廠商重要的技術發展趨勢,以便提前卡位,布局專利。
自動駕駛技術與其說是一個技術,還不如說是將資訊科技整合各種感測裝置與行車安全控制系統的技術統稱,對於將要投入到自動駕駛技術開發的廠商,也可以參考美國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日前對自動駕駛技術所發布的正式的分類標準,發展自己的技術開發藍圖。
- Level 0: 駕駛在任何時間都完全掌控車輛。
- Level 1 : 特定的行車安全控制系統個別運作,如 車身動態穩定系統或是自動煞車系統。
- Level 2 : 可以聯合至少兩個行車自動控制功能,如主動式定速巡航與車道維持系統的結合
- Level 3 : 車輛多數時間可執行自動駕駛,但有當汽車感知到某些狀況需要由駕駛掌控駕駛操作時,可以提供駕駛者足夠舒適的轉換時間(sufficiently comfortable transition time) 進行切換。
- Level 4 : 汽車從啟動到停車完成所涉及與安全相關的程序全都可以由汽車自動駕駛功能完成,甚至車內也不需要一位駕駛來特別注意行車狀況,以便切換為人工駕駛。
資料來源: NHTSA
有人預測要達到Level4所定義的全自動駕駛汽車可能還需20年的時間。但是目前的技術水準已經可以實現Level2甚至Level3的程度,所以ADAS的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也成為近期各廠商技術角力最激烈的地方。
我們也可以從Google在導航與自動駕駛領域的專利申請案當中發現端倪,例如Goole專利文獻已經公開自動駕駛車需配備Lidar、攝影機與毫米波等感測裝置,並運用在交通號誌、前車車距、行人以及障礙物等交通狀況的辨識與判斷上。
從公開/公告年份的趨勢分析更能明顯看到,Google 在自動駕駛領域的專利佈局越來越積極。身為傳統車廠或是未來希望切入智慧車價值鏈的供應商,是否也應盡早針對自動駕駛所需的技術與專利進行監控、提前進行專利佈局,以便在未來市場中可以佔有一席之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