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統計應用於日常工作

Anthony Trippe

Anthony Trippe於2014歐洲專利資訊會議發表主題演講

圖片來源:www.patinformatics.com

EPO 2014專利資訊會議(Patent Information Conference)甫於11月初舉辦完畢,其中第七場會前研討會「專利統計應用於日常工作」(Using Patent Statistics in your Daily Work)是由知名專利資訊分析專家Anthony Trippe主持,與會專家和各界從業人員討論專利統計在日常工作中的應用障礙,並分享實用解決辦法,我們特別摘要如下,提供大家參考。

專利家族簡化

調查結果指出,95%的專利技術現狀報告採用INPADOC專利資料庫的家族資訊,不過大多數與會者都認為,DWPI、FamPat、DOCDB的簡化家族資訊或單獨定義的家族概念(例如將美國部分延續案問題納入考量),其實是更為適當的資訊來源。

名稱一致化

專利發明人、申請人的名稱標準化問題由來已久,目前並沒有一個公認的正確做法,來統一名稱或者建構正確的公司樹狀關係圖。與會人士認為,各國專利局應該針對申請人和發明人公佈一套全球通用而且不相重複的ID,強制專利申請人採用。

許多商用IP資料庫其實已經納入公司資訊,但通常不夠完整,因此專業人員通常得再採取其他補強做法,例如:

多值資料

一份專利文件很可能不只一個申請人、發明人、分類號等等,在「完整呈現,力求詳盡」與「擇要呈現,力求易懂」之間如何取捨,是商用資料庫業者十分關心的問題。與會者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得視所需資訊而定,無法一概而論。或許可以定義一個「主要」值,其餘則為「次要」值,如需精確結果,「分數統計」(fractional counting)是最安全的做法。

發明來源地

分辨發明來源地的最佳依據有二:

  • 最先申請國家
  • 發明人所在國家 / 地址

其實這兩種資料仍可能造成誤導,並非最好的判別依據,但會中並未討論到其他的可靠做法。

如何處理數量龐大的中國專利

中國(以及日韓等其他國家)專利資料數量龐大,但它們在專利分析中的價值有時並不明確,如果這些專利的代表性不足,其實可以直接忽略,或者也可以同時做包含以及不包含特定國家專利的分析。有人也建議,只要將有申請他國專利的中國專利納入最終分析即可,因為只在中國申請的專利,通常不具專利分析重要性。

了解客戶需求

專利分析人員必須知道自己所做的分析是要支援哪方面的商業決策,例如他必須了解專利分析的財務和策略用途,否則專利分析結果很可能不符合企業需求。

簡而言之,專利分析人員必須了解「需求背後的需求」,即使客戶一開始並未透露這些。

如何與客戶溝通呢?每次專利分析都必須先設定假設,例如選用哪個日期進行檢索:首次申請日期?申請日期?抑或是公開日期?許多與會者只會按照自己慣用的方法作業,不會與客戶討論分析的假設,因為客戶只在乎結果,不過有些與會者會在分析報告中花一點小篇幅說明分析假設。

為了方便客戶日後重現檢索結果,分析人員應該交代檢索方法,至於使用哪種方法可以得到最有意義的結果,並且對於客戶決策最有幫助,完全取決於分析人員的判斷。然而,為了避免專利分析細節影響客戶對於報告的理解,不一定得詳細交代結論產生過程的瑣碎細節。

EPO專利資訊會議除了本文摘要的會前研討會外,還有許多有趣的討論和訓練課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此處:– http://www.epo.org/learning-events/events/conferences/pi-conference/program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