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專利布局初探-P2P貸款篇

P2P_Lending

日前有報導指出中國大陸業者在台灣所申請的專利數量遠大於台灣公立行庫專利申請量的總和,引發社會熱烈討論。為了避免讓國內金融業者因為這些在先的專利阻撓,影響到創新業務的開展。金管會甚至還推出獎勵機制,希望銀行業者重視金融科技專利之影響並及早採取因應策略。

由於Fintech金融科技涉及存款、貸款及匯款等銀行核心業務以及新興的保險、投資等財富管理服務,未來都會因為行動裝置、網際網路的普及、大數據以及人工智慧進展而會有不同的風貌。本文嘗試收集並解析關於P2P網路貸款相關專利,希望有助於準備在Fintech金融科技領域進行專利佈局的銀行業者或是新創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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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WEF 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

傳統上,個人或是企業都是向銀行體系借款支付利息,而銀行則發放較低的利息從民間吸收存款,而中間的利差,就是做為銀行的利潤以及承擔借款倒帳的風險損失所用。由於銀行規模越來越大,因為控管資金風險以及增加營運效率,通常造成一些急需資金的個人或是新創或中小企業無法從銀行體系取得貸款,而這些企業就需要不同的融資管道,才能解決它們的資金需求,而P2P 貸款就是解決這類問題的其中一種融資模式。P2P 貸款有點類似台灣民間常用的『標會』,即親朋好友之間將一定額度的資金聚集,然後借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人的一種商業模式。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歐美首先出現了一批運用網際網路的技術便利和成本優勢,讓借貸脫離金融體系的 P2P 借貸公司,其中以 並以2005年於英國倫敦成立的 Zopa 名氣最大,目前已經有超過5萬人在此平台上借款, 共借出 14.3 億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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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US2007027791A

筆者發現 Zopa它於2005就在美國提出一篇US2007027791A「METHOD OF AND APPARATUS FOR MATCHING LENDERS OF MONEY WITH BORROWERS OF MONEY / 匹配貸款人與借款人的方法和装置」專利申請。在這篇專利當提出個人貸款方可以創建一個帳戶設定當個人貸款方符合特定的條件屬性(投報率)他才願意借錢。借款人可以在系統上詢問貸款的報價(利息)。如果借款人及個人貸款者的條件匹配,系統就創建一個可能的貸款。而這種模式正是ZOPA(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所代表的意義。但很不幸的(至少對ZOPA而言),這篇專利最後在一次OA之後因為沒有在期限內進行答辯,而沒有取得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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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USPTO Public PAIR of US2007027791A

ZOPA所提出的這件專利雖然沒有拿到專利權,但它的營運模式以及這篇專利卻成為成為許多者後進者希望超越的對象(目前共有將近30篇的Forward Citation),例如國內業者喬美國際就認為ZOPA的模式牽涉到太多的人為操作,而且,祇限於微型金融,所以在2007年提出TWI346306「浮動利率資金交易平台遠距交易之方法與系統」的專利申請案,並於2011年8月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專利權(此專利的美國家族案仍在審查當中)。

這篇專利的重點在於它可以讓貸款方透過網路申請加入這個平的一個節點,就可以利用這個平台招募自己的會員經營放款業務,平台會幫節點控管授信額度,並與交割結算中心進行結算。簡單來說喬美國際提出的發明是一個讓想成為ZOPA的人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來經營放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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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TIPO TWI346306

 

那麼P2P借款是否還有其他模式呢? 在本次探索專案當中,筆者發現超過200百件直接與P2P借貸或是群眾募資相關的專利公開/公告案,除了我們過去曾經介紹過騰訊推出的微粒貸 及其專利之外,每年並有超過50件以上的專利新申請案公開,而這些資訊都將會是影響金融業者申請專利或是發展服務的潛在威脅。

根據筆者過去輔導企業進行新產品開發之專利佈局經驗,獎勵機制的確是驅動研發人員進行創新的必要手段之一,但實務上也常發現,仍有一些設有發明獎勵辦法的企業遭遇創新提案量不足的困擾。而後,我們發展出一套以專利資訊為基礎的創新腦力激盪模式來刺激負責研發或是產品企劃同仁有系統的產生創意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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