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FTO及專利風險預警

日前在『運用AI based FTO 幫產品出口保駕護航』一文中,我們談到了近年國際客戶在委外代工或是採購零組件時,也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採購合約中除了過去的品質規範、勞工安全規範之外,也開始要求供應商簽署不侵害他人智財權的規範(不侵權聲明),進而必須負擔客戶產品因為被控專利侵權所產生的專利訴訟以及賠償費用。所以外銷型的企業也越來越重視FTO分析,除了分析風險之外,並且還要針對高風險專利進行無效舉發的的證據準備,以管理風險。但是有些朋友對於如何執行FTO分析還不太熟悉,所以希望藉由本文再針對FTO分析進行補充說明。

FTO檢索分析雖然很好上口,但是對於不瞭解其法律意義的朋友們來說,Freedom to Operate或是自由運營,都不是讓人望文生義,所以近年開始有人採用「專利風險預警」作為對應的詞,而日本也有採用「專利侵害預防」一詞。所以進行FTO檢索分析或是「專利風險預警」,自然對於專利侵權判斷要有一定的瞭解。日前一位日籍的檢索專家酒井美里在她的Smart Work部落格中也發表了一篇關於專利侵害預防的文章,我們摘要其中一段作為範例,讓各位更瞭解專利侵權判定的基礎概念。

 

專利侵權判斷原則

假如你的專利請求項與以下這段權利範圍所述的「巧克力所披覆的棒狀脆餅」雷同,而且圖式大同小異,你的產品是否就會落入競爭對手的權利範圍呢?

圖片來源:http://blog.1smartworks.com/

其實,專利說明書中的圖示相似不一定代表侵權,需要再確認專利權利範圍技術領域以及產品是否有進行銷售,才能做出結論。其中確認專利權利範圍是最重要的步驟,應先確認產品是否構成「字面侵權」。

字面侵權判斷必須符合全要件原則,可從下列步驟判別:

  1. 先將權利範圍記載的內容拆分出主要構成要件
  2. 比對自家產品與構成要件
  3. 若權利範圍記載的所有構成要件與自家產品並無發現相異之處,即會構成「侵權」,換言之,自家產品需具有請求項所記載的所有發明構成要件,才會符合侵權的條件(全要件原則)。

以上述餅乾的權利範圍為例,可以拆分為A-D四步驟,請見下圖:

依照上述判斷原則,侵權判斷的基礎即須符合上圖A-D所有步驟,下圖範例說明以下三種產品是否構成侵權。

菓子1:未符合B及D = 未侵權

菓子2:符合A-D = 侵權

菓子3:符合A-D,但於巧克力上多加彩色糖粉 = 侵權

從上述範例可得知構成要件越少,越容易造成對手侵權,意即若上述權利範圍的構成要件僅有A及B的話,則菓子1-3皆會侵權。

 

另外,在我們智慧財產局在發明、新型專利侵害判定要點的文件當中,也有舉例說明實際操作方式。

〔系爭專利之請求項〕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該壓盤係為膠類材質一體射出成型,其以一穿孔為中心,且於壓盤頂面呈放射狀凸設有數個肋條與數個環狀肋條交錯,而於壓盤之同一徑線的肋條上頂部凸設有一組耳座,並於壓盤上貫設有複數個通孔。

〔被控侵權對象1〕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該壓盤係為PP(聚丙烯)一體射出成型,中心具有一穿孔,且於壓盤頂面呈放射狀凸設有24個肋條與2個環狀肋條交錯,而於壓盤之同一徑線的肋條上頂部係凸設有一組耳座,並於壓盤上貫設有60個通孔。

比較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對象對應的技術內容,結果如下表:

編號 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技術特徵 被控侵權對象的技術內容 比對結果
A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 相同
B 壓盤係為膠類材質一體射出成型,其以一穿孔為中心 壓盤係為PP(聚丙烯)一體射出成型,中心具有一穿孔 相同
C 壓盤頂面呈放射狀凸設有數個肋條與數個環狀肋條交錯 壓盤頂面呈放射狀凸設有24個肋條與2個環狀肋條交錯 相同
D 壓盤之同一徑線的肋條上頂部凸設有一組耳座 壓盤之同一徑線的肋條上頂部凸設有一組耳座 相同
E 壓盤上貫設有複數個通孔 壓盤上貫設有60個通孔 相同

由於被控侵權對象包含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每一技術特徵,因此構成字面侵權。

〔被控侵權對象2〕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該壓盤係為PP(聚丙烯)一體射出成型,中心具有一穿孔,於壓盤上貫設有8個通孔。

比較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對象對應的技術內容,結果如下表:

編號 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技術特徵 被控侵權對象的技術內容 比對結果
A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 一種用於過濾機之壓盤 相同
B 壓盤係為膠類材質一體射出成型,其以一穿孔為中心 該壓盤係為PP(聚丙烯)一體射出成型,其以一穿孔為中心 相同
C 壓盤頂面呈放射狀凸設有數個肋條與數個環狀肋條交錯 欠缺對應技術特徵
D 壓盤之同一徑線的肋條上頂部凸設有一組耳座 欠缺對應技術特徵
E 壓盤上貫設有複數個通孔 壓盤上貫設有8個通孔 相同

由於被控侵權對象未包含系爭專利請求項的C、D技術特徵,因此不構成字面侵權。

 

執行專利侵權檢索

認識專利侵權判斷原則之後,就可以開始找專利,但要怎麼找呢?答案是從已知的情報著手。例如,你從商業雜誌上讀到A公司正在販賣奶油巧克力棒狀餅乾,你想要知道A公司到底是販賣怎麼樣的商品?與你家的產品有何關係?是否有取得專利?對方使用何種原料及製造方法?此時,你可從基本情報取得檢索所需的關鍵字如下:

A公司 奶油 巧克力 餅乾 販賣時期(推定於販賣之前即進行專利申請)

通常直接於Google及Yahoo等網站上直接進行檢索不容易找到專利情報,建議直接在專門檢索專利的網站上進行檢索,例如各國專利局提供的檢索資料庫以及Google Patents。

最簡單的檢索方式是直接輸入關鍵字:奶油 巧克力 餅乾,但是只進行這樣的檢索就足夠了嗎?當然不夠,必須要再考慮其他表示方式才行,而其他表示方式就牽涉到權利範圍。

權利範圍中以「椒鹽脆餅」表示的話,其權利範圍僅限縮於「椒鹽脆餅」;權利範圍若以「烘焙食品」表示,餅乾、糕點等皆會落入權利範圍。烘焙食品相對於椒鹽脆餅為「上位概念」,權利範圍較大,而一般專利的權利範圍都會以上位概念進行撰寫,以取得較大的權利範圍。

每家公司都會想要取得較大、較強的權利範圍,因此你會發現很多申請人以一般文章較不常見,專利特有的表示方式來撰寫,因此為了使檢索更加精確,範圍更大,在使用關鍵字上,最好增加其變異性(其他表示方式),以「奶油」一詞為例,還有「食用油脂」、「乳脂肪」等不同表示方式,檢索時也應一併列入關鍵字。這也是談到專利議題時,常常聽到所謂的「上位用語」的意思。

在進行日文檢索日本專利時,特別需要注意關鍵字的不同表示方式,因為日文中有「自然語」和「統制語」之分。日常說話與書寫的用語基本上都屬於自然語,統制語則是一種使用者設定的用語詞庫,目的在於使資料庫檢索更為方便,可針對各資料庫來設定。

以「馬鈴薯」為例,有じゃがいも(平假名)與ジャガイモ(片假名)兩種寫法,而在不同時代馬鈴薯也有男爵芋、バレイショ等不同稱法,還有五月皇后(メークイン)、東洋西洛(トヨシロ)、印加インカ等不同品種,這些都是自然語。

日本有一個統制語資料庫叫做JSTの J-Global,可以在此查出馬鈴薯的統制語,是寫成ジャガイモ。而馬鈴薯一詞的上下位概念可以下圖表示:

圖說:用JSTの J-Global資料庫查出馬鈴薯的日文統制語

用這個範例,各位應該更能理解什麼是「上位用語」、「上位概念」。在進行FTO專利檢索時,檢索人員會很擔心疑漏任何有可能造成風險的有效專利,所以寧可擴大範圍,也不敢忽略可能的相關文獻,所以這個步驟國外也有人稱為 Clearance Search。檢索人員除了運用過去在該領域所累積的經驗之外,在這個階段如果能夠搭配一些先進的專利資料庫工具,就可以大幅的提高檢全的機率

圖說:Patent Cloud所提供的關鍵詞擴展功能

 

 

侵權風險評估

最後一個階段就是如同上述專利侵權判斷原則將產品的規格與專利的(最大)權利項的分解元件逐項比對。為了縮短後續風險評估所需投入的時間,這一階段有個重要的前置工作就是要確認各專利的當前有效狀態,並篩選出目前仍屬於有效的專利進行後續的比對。原因是一般資料庫所提供的專利資訊通常只能區分出公開(Public)或是獲證(Grant)兩大類,但是已經獲證的專利可能因為超過法定有效期限、沒有續繳年費而失效甚至是因為被他人提出無效等原因而喪失有效性。

 

FTO檢索關注的有效專利

 

 

謹用上述範例,讓各位更瞭解何謂FTO(產品)自由運營檢索或是專利風險預警檢索的操作,由於有此需求的企業都是產品即將出貨,或是希望儘早確認可能的風險範圍,以便提前進行迴避設計或是跟專利權人或是客戶的採購進行必要的協商。此時如果各位有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以及設計完善的專利資料庫工具,自然可以在不失品質的情況之下在期限之內完成這項專業又複雜的工作。提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