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保險的入門

近年來專利訴訟的花費以及賠償金與日俱增,成為公司的產品開始獲利後老闆們心中的一個隱憂。

在WIPO七月電子月刊中讀到相關的資料,與大家分享。

Title:A Primer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urance

來源:http://www.boltonco.com/boltonco/hotTopics/intellectualPropInsurance.asp

…前略

原先保險對於著作權、商標、產品包裝等的理賠範圍有所限制,後來因法院擴大保險公司就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賠償的保險理賠金範圍。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紛紛開始對契約內容加以限制規範,著作權、商標侵權費用超過廣告費用的部份不在保險的範圍之內。

舉例來說,如Chubb保險公司的契約內容:

「本公司排除以下任何依法律或權利以口頭或書面約定的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侵權求償條件:

1.著作權(版權)。

2.專利。

3.產品包裝。

4.營業秘密。

5.商標或其他服務商標。」

由此可以看出因為智財權索賠範圍增加,而導致越來越多保險公司增加類似的限制,甚至制定完全排除責任條款。

但後來隨著專利保險的需求增加,保險公司也慢慢開始制定規劃出完善的契約內容,針對智財權可能有的風險,並且考量到客戶的需求,和合理涵蓋的範圍。基本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 Defense and Indemnity(防禦和賠償型保險):該類型保險主要為支付侵權訴訟(被他人提起訴訟等)相關所需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賠償金等。

2. Defense Only (防禦型):又稱為「defense cost reimbursement insurance(防禦訴訟費用保險)」,僅為防禦相關,不支付任何損害賠償。

3. Offensive Policy(進攻型):支付相關訴訟(提起侵權訴訟等)費用。(主要是主動攻擊)

以下為三種類型保險的詳細敘述。

defense and indemnity(防禦和賠償型保險)目前主要的保險商為American International Specialty Lines Insurance Company(美國國際專業保險公司),AIG集團之一。依據上述分類,被保險人可以得到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損失和開銷的補償。此所提到的補償保險費用包括法律費用、確認判決訴訟、上訴費用及過去專利使用費、利潤、利息、費用(如:法院的)的損失和律師費。防禦型的費用主要限制發生在「提出索賠」上,且以保護美國專利為主,並於美國境內提起訴訟。

而AIG限制賠償責任範圍在100萬至1500萬美元間。最低保費為2萬元,完整申請要求,需要有財務報表的清單,所有產品的製造、使用、銷售等,和目錄或使用手冊等,保險人的智財風險管理的方法和過去訴訟經驗。保險賠償排除範圍:故意或故意侵權(保險公司必須舉證,被保險人為故意)、被保險人提起的訴訟(除了保險公司同意先發制人的訴訟)、政府機關提起的索賠(除了實施政府持有的專利)、懲罰性賠償和未完結訴訟或訴訟前。

針對專利保險另外還有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urance Services Corporation, Inc.(知識產權保險服務公司)這間公司,不同於AIG,defense cost reimbursement(訴訟費用償還)主要由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urance Services Corporation所擁有,主要是以規模較小的公司(年收入25~50萬)為服務對象,並且提供較低的限制和較便宜的保費。但不同於AIG的部分,賠償不包括判決與和解的費用。訴訟費用設計是償還被保險人被第三者控告專利侵權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包含無效訴訟的求償及再審訴訟的費用。除外不保事項包含訴訟失敗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存的求償條款;宣告判決;反托拉斯訴訟;員工、董事的薪資、費用、成本;惡意侵權;被保險人事前已知侵權;在ITC進行的訴訟案等。除了上述等排除事項外,另外成立一個「recovery of costs(回收成本)」機制,在該機制裡被保險人依比例(約5%)償還保險公司額外的律師費用和保險公司應付出以外的成本,這種補償有助於保險公司降低保費金額。剩下大致上承保和賠償申請都於一般保險並無差異。

Infringement abatement insurance(侵權排除保險)為一進攻型智財保險,目前由Litigation Risk Management(LRM) (訴訟風險管理公司)所有, LRM契約有專門的調查,該調查為業界中獨一無二的。用來評價專利或專利家族的有效性、競爭的專利、潛在的訴訟地點和市場存活時間的長度。承保部分相關的財務分析和估價委由另一會計事務執行。分析提供經濟評估和市場的技術競爭,包括確定市場的參與者、市場大小和潛在參與者加入市場的難易度。而該保險主要目的是被保險人可以回收之前因訴訟而產生的費用補償金額。

對於智慧財產保險業而言,未來渴望在市場上找尋其他有意參與智慧財產保險的公司。上述內容多以專利保險為檢視對象,若有少數公司提供著作權(版權)和商標侵權保險的服務,來配合其他客戶的需求,會比重新檢視政策來得有效。而對於某些已上市或擁有外部股東的公司而言,智慧財產保險是否能保障其智慧財產安全已是各公司逐漸重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