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專利審查期之調查與分析

日前在一場專利檢索分析的培訓課程當中,用USPTO Data Vusualization Center 的圖表,跟學員說明專利申請的法定程序、各程序中實際可能會花費的時間以及結果會如何反應到專利公開的資料當中。剛好最近知名專利部落格Patently-O也對這個議題進行一番說明,摘要分享給各位。

2012年9月4日USPTO專利審查期統計圖
資料來源:Patently-O

上圖統計樣本來自2012年9月4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5329件實用專利(Utility Patent,相當於台灣的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當天是美國有史以來專利領證數量最多的一天。如圖所示,有相當一部分的專利都可在申請後兩年內領證,整體樣本(不計優先權案件)的審查期中位數還不到三年四個月。而同天領證的設計專利中,44%於申請後一年內領證,92%於申請後兩年內領證。

美國實用專利審查期中位數的歷史統計
資料來源:Patently-O

如果我們再把時間從一年拉長到最近十四年來看,可以得到上圖的結果,圖中紅字,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當年在任局長的姓氏。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上圖使用的並非1991-2012各年度的全年數據,而是抽取每年度9月第一個星期二領證的實用專利進行統計,而且每組數據採用的是排除優先權案件後的中位數,而非整體平均數。中位數計算麻煩,但比較不受極端數據(審查期太長或太短的案件)的扭曲,但應該注意的是中位數一般都會比較小,或許這會使統計結果較實際情況來得美好些。這張圖為廣大專利申請人帶來希望,不久前審查期大概都在兩年左右,但所有跡象都顯示,隨著數千名專利審查官的加入,未來審查期可望再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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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關注專利審查期長短?
縮短審查期,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現任局長Kappos的重要工作目標。不過,我們似乎應該停下來想想,應否在意審查期與積案的問題。當然,大家都想瞭解審查延遲的原因,以便提供客戶最適當的申請建議。但需要關心到延遲長短的問題嗎?事實上,審查長時間延遲,受害最深的不是專利申請人,而是那些負責籌劃新產品上市事宜的人,他們不能依靠靠不住的人。

積案延遲大多發生在專利申請書提交出去至收到第一次實質審查通知書(FAOM)這段期間。從專利所有權人的觀點來看,這樣的延遲「或許」是好的,因為如此一來,就可以延遲付出專利申請的相關費用(例如領證費)及成本(例如委任律師費),而且也有更多時間可以考慮,是否要繼續付錢取得權利。如果再將市場發展列入考量,審查延遲也讓申請人有時間調整權利項範圍,以便精準抓住發明的市場價值。審查延遲的一個潛在問題,是會縮短專利期間。不過,美國專利法慷慨補償了專利權人因審查延遲而造成的專利期間損失(在原定期限屆滿時再延長時間)。有時,申請人會希望趕快領證。為此,美國專利商標局也允許申請人付費取得優先審查權,這所謂的Track One優先審查費高達4,800美元。如果申請人預期,長期積案造成的損失超過4,800美元,那麼支付額外費用以求快速通關,會是個划算的選擇。

積案真正的問題是,審查延遲會為產品開發人員和行銷人員製造太多不確定因素,這些都是真正創造並在市場上銷售新產品的人。審查長期延宕,可讓專利申請人觀察市場情勢,調整專利權利,以涵蓋原本大家認為是合法開放的活動。在此期間,製造商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產品被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所涵蓋。在許多市場,這會大大增加產品合法上市與銷售的風險,因為數年後,等第三方專利終於領證後,原本合法的產品就構成了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