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 2014年第4季季刊討論到專利分析一個經常被人忽略的重要問題:專利申請人資料。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許多領域的技術發展都是由大企業所主導,這些企業往往擁有許多子公司,而每家子公司的名稱都不一樣,這意味專利資訊專家必須先充分描繪出企業整體組織架構,才有辦法進行有意義的分析。更麻煩的是,企業的組織架構經常會因旗下公司的成立或買賣而有變化。
有鑑於此,專利資訊專家可能必須將整個集團或企業視為一個動態實體,並在分析專利時,將此列入考量。尤其現在愈來愈多客戶要求針對特定技術領域的發展趨勢,或特定公司的市場環境,進行專利分析。此時專利分析的價值,相當程度取決於申請人名稱資料的品質。
例如福斯汽車 (Volkswagen),在過去幾十年收購汽車業多家公司的多數股權 (詳見圖1),雖然仍可使用靜態方式建立福斯汽車目前的專利組合,但若要了解該公司長期以來的專利活動情況,就必須考量其他公司 (及其專利組合) 加入集團的時點。(新聚能在2008年在竹科管理局所舉辦的課程當中也有探討過這個問題,當時是舉佳世達作為範例,見圖二)
圖1:福斯汽車自1990年至今的組織架構變化。色條顯示各公司加入福斯汽車集團時間,例如MAN SE自2011年後多數股權即為福斯汽車所有。
圖2:佳世達科技名稱變化
相較於簡化的靜態方法,此一動態方法展現了明顯的差異 (如圖3所示)。福斯汽車的例子說明,事前完整調查和收集申請人名稱資料的重要性,這不僅可以提升結果品質,分析也會更有意義。
圖3:採用動態方法所得的專利權人數量差異比較
申請人名稱的錯誤,有些是輸入打字錯誤所造成,有些是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自己使用不同公司名稱所致,大型企業和組織如果不是透過中央專利部門申請專利,就會經常發生這種問題。
專利資料供應商和各國專利局現在都想盡辦法改善申請人資料的品質,像是EPO,已經將DOCDB資料庫裡的大部分申請人名稱標準化,而PATSTAT資料庫的申請人名稱,也自2011年起展開統一作業。這些統一化資料現在全都免費提供,預料將有助大幅改善競爭環境分析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