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赴韓專利佈局與侵權訴訟優化策略

新聚能科技與 Patsnap 於上周四 ( 4/30 ) 共同舉辦的「從赴韓專利布局到 AI 智財工作流」線上研討會順利完成。
本次研討會第一個主題是由在韓國「金張律師事務所」服務的張奇巧律師,主講「台灣企業赴韓專利佈局與侵權訴訟優化策略」,講題內容包括韓國概況及市場最新動向、韓國特許廳升格智慧財產權處、高效率及高質量佈局韓國專利 以及 韓國式337等專利訴訟策略。獲得聽眾反響熱烈。小編也將彙整上周的重點內容,分享給未能報名參加的朋友們參考。

韓國市場為何值得重視

韓國地理面積和人口規模相較於中國及日本雖然較小,卻擁有龐大的中產階級人口與極高的消費意願。與中國消費者習慣儲蓄購房不同,韓國年輕一代已放棄購房計畫,轉而將資金用於消費。人均購買力GDP已達世界平均水準的三倍,在亞洲排名第一,甚至超越日本,接近英國等西歐國家水準。

韓國電商市場規模超越東南亞六國電商市場的總和,充分證明其消費力的驚人程度。消費者極易受流行趨勢影響,樂於在社交媒體分享詳細使用反饋,使韓國成為歐美及中國企業進入亞洲市場的理想測試基地。

韓國經濟以出口為主導,半導體與美妝佔比持續增長。在生物醫藥領域,韓國的表現更為亮眼。其原廠藥研發已躍升至全球第三位,佔全球研發的百分之十,超越英國與瑞士。韓國在CDMO與生物仿製藥領域同樣實力雄厚,相關產品主要出口至歐美市場。面臨高齡化挑戰,韓國醫療與健康產業佔比將持續上升。消費者對新型醫療器械、機器人手術、基因檢測等創新醫療技術的接受度極高,為相關企業提供龐大的試驗與商機。

韓國智慧財產權處升格的戰略意義

2025年韓國特許廳升格為「韓國智慧財產權處」,該機構從國務總理辦公室直屬單位提升至可直接與韓國總統進行溝通和決策的層級。這意味著智慧財產權處的處長可在國家級外交訪問中跟隨總統與國務總理出訪,獲得更多與高層決策者的交流機會。

首任處長金龍善曾長期擔任韓國特許廳次長,是推動智慧財產權現代化的重要推手。他率先在韓國建立了線上訪問報品的AI監測系統,為AI應用於專利審查奠定基礎。根據2024年深入座談,其施政方向明確指向三大戰略:高度重視與國外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整體組織的高效化運作、強調專利必須實現商業價值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金龍善對NPE(專利流氓)採持開放甚至支持的態度,認為政府應當鼓勵NPE進行積極的專利資產轉化與維權活動。

升格後,金龍善處長公開宣布將大幅增加審查員編制,加快整體審查速度,尤其對AI與生物產業採取「超高速審查模式」。韓國將更加重視專利佈局質量,從專利運營與產業轉化角度推進智財政策。

韓國作為IP 5 成員,擁有龐大的專利儲備。從三星電子、SK Hynix的電子與通訊基礎專利,到KIP等NPE擁有的強大半導體專利組合,再到LG與松下在新能源電池領域組建的聯合NPE,韓國的專利生態已十分完善。過去這些NPE主要在美國與歐洲向全球企業提起訴訟,但自去年起,韓國NPE在國內進行維權的案例日增,尤其是利用KTC進行侵權救濟的趨勢愈加明顯。在金龍善全力支持維權的政策導向下,韓國的專利權人維權環境將逐步改善。

韓國專利申請流程的特色與策略

韓國專利申請與審查的基本流程與國際框架無異,但其授權率表現突出。在進行再審查或提起上訴之前,授權率已達百分之七十二點九。若計入再審查請求或上訴後的授權率,更是高達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九十,充分反映韓國審查尺度相對溫和。

韓國的審查意見通知採二分法。第一次收到的OA稱為「最初OA」,第二次收到的則為「最後OA」,僅在申請人答覆最初OA後,其修改導致記載不清楚或超出原始申請範圍時才會出現。多數申請人答覆最初OA後將直接收到授權決定,無需經歷最後OA。這種高效設計大幅縮短了審查週期。最初OA的修改範圍極為寬鬆,申請人既可增加新權利要求,亦可改變發明類別,只要不超出原始申請文件範圍均允許。

韓國審查員習慣參照美國、日本與歐洲的同族案件資訊,大多數審查員傾向於不授予比同族專利更寬範圍的權利要求。因此,建議策略是在美國已下達OA或已授權後,再在韓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此時韓國的授權率與可獲得的保護範圍均處於最優狀態。

收到駁回決定後,申請人有兩條救濟途徑:「再審查請求」或「駁回決定不服審判」。再審查請求允許修改權利要求,上訴則不允許。韓國再審查僅有一次機會,若收到第二次駁回決定,申請人無法再透過原有程序修改權利要求,只能選擇上訴或提交分案申請。實務建議是若收到第二次駁回決定,應優先考慮分案申請。

韓國分案申請須在收到授權通知書後三個月內、繳納登記費前完成。若申請人已提起上訴且上訴失敗,將喪失分案機會。分案制度相當靈活,允許基於子案進行孫案分案,提供多層級的權利保護結構。

韓國專利官費與權利要求項數直接掛鉤,每多一項權利要求都需繳納附加費。許多申請人將PCT或優先權申請中的三十多項權利要求在進入韓國時精簡至十至十五項。韓國提供多個減少權利要求項數的機會,可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答覆OA,甚至繳納登記費或年費納付時調整,使申請人能有效控制成本。

韓國法定規定申請後三年內須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但「延緩審查」制度允許延長審查起算時間最長兩年,實際上可將實質審查時間推延至申請起五年內,對SEP與醫藥領域專利特別適用。韓國獨特的「審查員會晤制度」高度鼓勵面對面溝通,會晤形式包括普通會晤與深度會晤,金張律師事務所安排曾任韓國特許廳的「會晤專家」事先研判審查員傾向,整體成功率極高。

韓國智慧財產權訴訟與維權工具

韓國權利人擁有多種維權途徑,包括民事訴訟(禁令、損害賠償或臨時禁令),以及無效審判、權利範圍確認審判等行政程序。

KTC(韓國貿易調查)是一項獨特的行政程序,性質類似於美國的ITC調查。KTC涵蓋進口產品進入韓國的調查,以及在韓國製造後出口至海外的產品調查。KTC的核心優勢包括速度極快(6至10個月,遠快於美國ITC)、無需證明存在本國產業,最獨特之處在於不僅能阻止進口,亦能阻止出口,使日本與美國的專利權人可利用其在韓國的專利權阻止韓國企業的製造與出口行為。KTC的罰款按調查開始前三年交易總金額的百分之十計算,若涉及侵權晶片但終端產品為汽車,則按汽車價值計算罰款,金額極為龐大,這使KTC成為NPE利用專利維權的便利工具。

韓國堪稱全球少數將專利侵權入刑的國家,刑事責任適用於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與不正當競爭。更值得注意的是,韓國採「雙罰制」,即同時懲罰公司與個人(通常指法定代表人)。韓國特許廳設有「司法警察」制度,可直接進行刑事調查。

在侵權訴訟、KTC或刑事調查過程中,被訴侵權人可提出無效抗辯,韓國的無效程序推進極為迅速,在適用「迅速審理」規則下,大多數無效案件可在四至九個月內結案,為被控侵權人提供有力的防禦機制。

結語:把握韓國智財機遇,助力企業國際佈局

透過本次研討會,我們清晰認識到韓國市場的巨大潛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前沿發展,以及優化專利佈局與侵權訴訟策略的核心要點。對於有意赴韓的台灣企業而言,掌握韓國專利審查的特色流程、理解KTC等新興維權工具、以及與專業機構合作,將成為成功進軍韓國市場的關鍵。

金張律師事務所是韓國最大的綜合性律所,擁有4800名員工。是韓國唯一每年代理超過1000件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的律所,並且獨家代理佔韓國所有涉外進口案件的百分之二十,充分展現其在該領域的絕對領導地位。除了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外,亦涵蓋刑事訴訟、勞動法等多領域。更將技術與法律深度結合,涵蓋產品進入韓國時的稅務與關稅、技術出口管制、產品認證等領域。

新聚能科技也很榮幸透過 Patsnap 邀請到金張律師事務所的張奇巧律師分享本次主題。期待透過定期舉辦此類深度研討會,與業界同仁共同學習、互動交流,持續掌握全球智財領域的最新動向與最佳實踐。歡迎持續關注新聚能科技的後續活動與專業資訊,讓我們攜手在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與運營領域精進發展,共創企業的國際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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