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 AI PC、智慧眼鏡、車載設備、機器人與各式物聯網終端快速普及,產品不只要具備 AI 運算能力,更往往同時採用 4G/5G、Wi-Fi、Bluetooth、影音編解碼與裝置互通等多項標準。標準帶來互通性,也帶來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的授權、談判與訴訟風險。
為協助產業掌握這項「產品上市前就必須開始管理」的議題,新聚能科技於 8 月 14 日舉辦線上研討會「Edge AI 時代,SEP 技術實施者必備基本功」。活動的核心提問是:當 Edge AI 走向端側與多元連網,企業如何把 SEP 從事後的法務問題,轉為可預測、可管理的營運能力?
本次研討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宋皇志教授、Chen & Chen Pte. Ltd. 創始人暨管理合夥人陳志光律師,以及 Patsnap 產品經理陳鵬,分別從全球訴訟趨勢、授權談判實務與 AI 工具應用切入。三場分享共同勾勒出一條清晰路徑:先理解全球規則,再建立談判證據,最後以可信的技術分析提升決策速度。
SEP 爭議的重心,已從「有沒有侵權」擴大為全球授權與談判行為

宋皇志教授以 2015 至 2026 年的制度演進開場,指出 SEP 爭議中法院介入的層次持續擴張。從歐盟法院在 Huawei v. ZTE 建立禁制令前的 FRAND 協商行為框架,到英國最高法院在 Unwired Planet v. Huawei 確認可核定全球專利組合的 FRAND 授權條件,以及中國法院、UPC 與英國法院近年的相關案件,企業面對的已不只是單一專利是否有效、是否必要或是否侵權。甚至單國法院有權直接裁定「全球一攬子授權費率」
更關鍵的是,全球授權條件由誰決定、費率如何形成、是否可能面臨禁制令,以及企業能否證明自己是願意取得授權的實施者(willing licensee),都可能直接影響產品在關鍵市場的銷售與供應鏈的穩定。
宋教授提醒,對 Edge AI 產品而言,風險會因為多重標準而疊加。以 AI PC、智慧眼鏡、車載設備或人形機器人為例,除行動通訊外,還可能涉及區域連線、影音處理、車內或工業通訊、USB 與記憶體等介面標準。即使產品中的通訊功能僅由晶片或模組提供,現今部分權利人仍可能選擇向 OEM 或品牌商授權,並以整體產品作為計價單位;企業不能只把授權問題留給供應商處理。
建立 willing licensee 證據鏈,才能降低禁制令的營運衝擊
在 Huawei v. ZTE 所建立的框架下,當 SEP 權利人提出侵權通知與具體授權要約後,實施者必須以商業慣例與誠信原則勤勉回應;若不接受原要約,應提出有具體基礎的反要約,並在持續實施技術時視情況提供適當擔保與使用帳目。宋教授進一步以 UPC 的 Panasonic v. OPPO 等案例說明,法院不會只看形式上是否寄出幾封信,而會綜合評價談判期間的實際行為。
因此,企業需要留下完整且可供檢驗的紀錄,包括:
- 收到通知後的回覆時點與內容;
- 對產品、銷售與市場資料要求的回應;
- 對費率、授權範圍與非金錢條款提出的具體反要約;
- 對仲裁、法院核定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的評估理由;
- 必要時的擔保、帳目與內部決策紀錄。
這些工作看似行政細節,實則是企業在日後談判或訴訟中證明善意、爭取時間與降低停售風險的核心資產。教授的結論是:SEP 管理必須從產品導入前開始,並把授權策略、程序選擇、供應鏈應變及市場布局放進同一套決策機制。
面對 SEP,談判不能只靠「太貴了」

陳志光律師從實務角度切入,說明 SEP 對企業而言已近似一項基礎關鍵設施成本。對有出口或海外市場的企業來說,影響的不只是最終權利金金額,還包括全球訴訟成本、關鍵市場是否能持續銷售、供應鏈是否需要調整,以及管理階層在高壓下是否被迫作出不利決策。
他建議企業在收到警告信時就啟動談判與訴訟準備,而不是抱持「想辦法先拖一下、等同業先簽」的心態。因為國際專利巨頭與專利池身經百戰,台灣廠商慣用的拖延伎倆只會被對方完整記錄(Build a Record),作為法庭上證明為「不善意被授權人」的鐵證。呼應宋教授在前一場次提到,SEP實施者需要安排跨部門協作,掌握合理回覆時程、產品與經營資料,並為每一次反報價準備理由、數據與紀錄。
在技術面,談判的重點包括:
- 審視專利請求項究竟是標準的「核心必要特徵」還是「可選功能(Optional)」
- 查找可能影響專利穩定性的前案,尤其必須深入 標準制定組織(SSO 如 3GPP)的會議討論紀錄、提案(TDocs)與技術論文
- 確認供應商或客戶是否已取得授權,進而評估權利用盡、技術協助或賠償責任。
- 善用 35 U.S.C. §112 條款:SEP 在標準演進過程中經常修訂權利要求,極易產生「超範圍修改(未被原始說明書支持)」的瑕疵,以 §112 挑戰專利無效的成功率往往高於新穎性(§102)與進步性(§103)條款。
- 抽樣機制(Sampling):面對數百件專利包,可協議以科學抽樣(如抽取 20 件)驗證真實必要比例,避免接受過度宣告(over-declaration)。
在 FRAND 費率討論上,可比較授權(comparable licence)通常是重要起點,但不能只看表面金額。雙方授權或單方授權、一次性付款或分期支付、地域與市場成熟度、產品範圍、專利剩餘期間、交叉授權與訴訟背景,都可能影響可比性與調整幅度。自上而下法(top-down approach)可作為交叉檢驗,但在實務談判中仍須面對總授權金、專利數量與專利品質等假設的挑戰。
專利池是降低不確定性的工具,而非風險的終點
針對專利池,陳律師分享,Avanci、Sisvel、Access Advance、Via LA、AAC 等平台可讓企業一次處理部分授權需求、降低交易成本,也能為後續與個別權利人的談判建立參考基礎。及早加入合適的專利池,可能有助於展現授權意願、降低一部分不確定性,並形成反報價或可比較協議的依據。
不過,專利池不必然涵蓋所有重要 SEP 權利人,同一標準也可能存在多個平台;企業加入一個專利池後,未必就能完全排除其他權利人的授權風險。面對專利數量、專利品質、適用產品與地域範圍不同的方案,企業仍需評估其與自身產品、市場及供應鏈的匹配度,並審慎協商追溯期間、涵蓋產品、授權期限、付款與審計等契約條件。
用 AI 加速 SEP 分析,但保留專家可檢驗的判斷
最後,Patsnap 產品經理陳鵬將焦點放在企業如何把前述策略落地。隨著 AI 與物聯網把 SEP 的影響從智慧手機擴展至汽車、智慧終端與更多連網場景,企業最在意的往往不只是「要不要付」,而是成本能否預估、專利包中究竟有多少專利真正相關,以及能否在談判時快速提出有根據的回應。
陳鵬指出,一件 SEP 要能支持授權主張,至少要回答兩個問題:第一,該專利是否真的為實施標準所必要;第二,它是否具有足夠穩定性,能經得起無效挑戰。對實施者而言,則還要進一步判斷產品是否實施相關標準、專利包中真正具價值的專利有多少,以及據此建立合理的授權成本預期。

Patsnap 分享的作法,是以 AI 協助產出可追溯的 Claim Chart。流程從選擇權利要求、將技術特徵原子化拆解、精準找出相關標準文件與段落,到逐一呈現對應證據、理由與結論;其目標不是只給出模糊的語意相似度分數,而是讓使用者可以回到標準原文,檢視每一個對應關係。
針對 AI 可能出現的偏誤,分享中也強調以不同取向的模型進行交叉分析:先由較寬鬆的模型完成初步比對,再由較嚴格的模型從實施者角度挑戰證據與結論,最後以模擬專家審閱的機制形成較穩健的結果。對於無效與前案檢索,系統則可結合 3GPP 提案、會議脈絡與標準資料,補足傳統僅依專利資料庫檢索時容易遺漏的證據。
AI 的價值,不在取代律師、標準專家或企業決策者,而在於把大量、耗時的初步比對與證據整理工作加速,讓團隊把時間投入在高價值的判斷、談判與策略選擇上。
把 SEP 能力變成 Edge AI 的上市準備
在 Edge AI 時代,SEP 已不再是產品推出後才交給法務處理的突發事件。它同時牽動產品設計、標準採用、成本模型、供應鏈契約、海外市場與全球程序策略。
企業可從三個方向開始建立基本功:
- 上市前辨識風險:盤點產品實施的標準、關鍵市場、供應鏈授權狀態及可能的專利池與個別權利人。
- 談判中留下證據:快速而具體地回覆、以資料支持反要約、保存完整紀錄,持續建立 willing licensee 地位。
- 以可信工具提升效率:運用可回溯至標準原文與前案證據的分析工具,協助團隊驗證必要性、穩定性與專利包品質。
當產品競爭不再只看運算效能,也取決於連線、互通與標準的整合能力,SEP 策略就是企業進入全球市場的必要準備。新聚能科技將持續與產業夥伴一同關注 Edge AI 與智慧財產交會下的實務課題,協助企業更從容地面對下一波創新與市場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