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C 合作專利分類系統

目前各國使用的專利分類系統以IPC為主流,歐洲專利局的ECLA和日本專利局的FL也都是以IPC為基礎加以延伸,只有USPC採取不同分類邏輯,為了加速專利審查及檢索流程,擴大各技術分類的文件涵蓋數量,並催生全球通用的「綜合分類系統」(Common Hybrid Classification, CHC),美國和歐洲專利局決定先行過渡至「合作專利分類系統」(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 CPC),兩局於2010年10月協議合作研發CPC系統,過渡作業預計於2012年1月展開,12月全面啟用CPC系統。


歐洲專利局局長 Benoît Battistelli (左) 與美國專利局局長 David Kappos的合照

 

按照目前規劃,CPC將以ECLA為基礎,再加入USTPO與EPO的最佳技術分類作法,因此架構和格式大致與ECLA相仿,只是分類號斜線後方的英文字母一律改以數字表示,例如ECLA的H01L21/027B,CPC會改為H01L21/0276,如下圖所示。此外,CPC的分類也會較IPC來得多,而與USPC的分類數量相仿,約15萬項,ECLA現有的技術分類項目都會涵蓋在內。

 

ECLA轉CPC的編碼原則

 

CPC的推行對ECLA的使用者而言是個天大的好消息,一來他們可以繼續使用原有的分類系統,二來是同一套分類系統可以一併檢索到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專利,得到的專利文件數量將大為增加。

 

美歐雙方專利局已於2011年2月展開合作會談,內容涉及人員教育訓練及各種相關軟硬體的更新等等,ECLA將於2012年中停止更新,以利年底順利過渡至CPC。未來由美歐雙方專利局共同負責CPC的更新及分類增刪,其他專利局可自由選用這套新的分類系統。

 

在〈“CPC 合作專利分類系統”〉中有 2 則留言

  1. 這不算是最新消息,但是因為明年度即將上路,還是提出來跟各位說明。另外並分享最近檢索USPTO的專利資訊發現的現象,由於USPTO審查官傾向利用USPC的分類查詢前案(也有可能是Field of Search要求揭露的是USPC),所以美國專利給的USPC會比較精準,而IPC通常比較上位(不會分到最底階的定義),造成以美國為市場的公司的專利工程師習慣用USPC進行檢索。但是由於Esp@cenet也有收錄USPTO的專利資料,並且也會賦予ECLA分類號,所以善用Esp@cenet 的工程師自然就可以輕鬆找到範圍精準的專利資料了。

  2. 附帶一提,在CPC完全整合之前, 若是利用所找到的美國專利的USPC反查出可利用的ECLA,繼續檢索,大概只有PatBase可以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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