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Patent Licensing)是專利權人與想要使用專利並從中獲益的個人或公司達成的協議,透過這個協議,專利的權益移轉至被許可人,被許可人可以製造或銷售專利保護的產品、設計或技術,並可在許可期間利用專利獲益。
專利許可方法
專利許可主要有兩種方法:胡蘿蔔法與棒子法
- 胡蘿蔔法
這是比較友善的方法,專利權人(與潛在許可人)必須說服潛在被許可人以將專利許可出去。在此情況下,潛在被許可人並未侵犯系爭專利,他們可以直接拒絕接受許可要約,因此,專利權人就得向潛在被許可人證明專利涵蓋的產品、設計或技術可為潛在被許可人帶來某種利益,通常是可幫他們賺錢。
- 棒子法
這是比較嚴肅的方法,已經確定潛在被許可人侵犯系爭專利,正以某種方式使用專利中的技術。此方法的「棒子」是訴訟,其基本訊息是潛在被許可人必須接受許可要約,否則就要面臨訴訟。
正如一位智財權律師曾經說過的,每個許可要約實際上都是一樁潛在法律訴訟──只是胡蘿蔔法隱含訴訟之意,而棒子法則是直接挑明。
專利許可類型
專利許可基本分為兩種類型:獨占許可與非獨占許可。
- 獨占許可
獨占許可僅允許一個被許可人從許可合約受益。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類型的許可中,許可人仍是專利所有權的擁有者。
- 非獨占許可
此類許可允許被許可人生產專利發明、設計或技術,但不享有任何獨占權利,許可人和其他人同樣也可以生產專利發明、設計或技術。
為何該將專利許可出去?
如果你是個單純喜歡發明的人,你可能會為你的發明申請專利,但卻不想去碰生產行銷等麻煩事。
若是如此,專利許可能為你帶來不少好處。例如,你不必自己承擔製造和運輸產品的風險(和費用),可以單純享受許可協議帶來的權利金即可。
如果你缺乏資金或商業經驗,尤其適合將專利許可出去。例如,讓產品暢銷全球可能對你來說太難,但透過專利許可,你有機會進入世界各地更多市場。
為何不該將專利許可出去?
如果專利涵蓋的發明、設計或技術是你的業務或未來業務策略的重要一環,那麼你可能就不希望將專利許可出去。有些發明人會認為他們最瞭解專利中的技術,而且相信他們最能將這技術提升到新的層次使其成功。
不只如此,找到潛在被許可人可能曠日費時,而且協商出理想的專利許可條件也不容易,還得要求被許可人達到特定里程碑,畢竟,沒有這種條款的話,被許可人失敗,付不出權利金,許可人最終也賺不到任何錢。
歸根結底,每個專利權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是否把專利許可出去,都是需要仔細考慮的問題。儘管如此,專利許可確實有許多好處,而且仍是專利貨幣化並從中獲得收入的重要途徑。
如果你正在考慮把你的發明許可出去,建議你去看看USPTO專為專利許可人提供的資源網頁Inventors Eye,這裡有許多USPTO針對獨立發明人社群發行的出版內容。
本文摘譯自”Patent Licensing: A Closer Look”一文,作者為Ted Pigo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