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原來早在100年前就出現了


早些年常在公園見到小朋友玩滑板車,不過,這時候的兒童滑板車還大多都是塑膠製的,看起來不太結實,而且只能靠人力驅動和腳剎,其實有些安全隱憂。

後來,滑板車上的擋泥板就開始兼顧煞車使用,只要使勁踩下後輪的擋泥板,就可以透過摩擦來煞車。 如下圖紅框內所示。

到了現在,滑板車已經不單是小朋友們的玩具車了,許多新能源車輛公司開始對滑板車進行創新,製造電動滑板車,使其逐漸成為成年人的交通代步工具之一。這裡特別指一些可以在路上行駛電動滑板車的海外國家消費人群,要知道電動滑板車在部分國家沒有路權的。

根據統計,中國是目前全球市場中電動滑板車最為主要的生產和出口國,2021年全球生產的425萬輛電動滑板車中就有364萬輛來自中國,也就是說全球85%以上的電動滑板車都產自中國。在incoPat專利資料庫中檢索「電動滑板車」有32659條相關專利,其中中國相關專利10845條,約佔總專利量的三分之一,這也顯示中國企業在電動滑板車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優勢。

並且,電動滑板車的外觀設計也逐漸變得的更有創意起來!

例如有座位的電動滑板車,站累了就可以坐著騎。

例如有車籃的電動滑板車,買個菜就可以放車籃裡,不用掛在車把上導致重心不穩。

又例如這種車座+車籃二合一的設計,這看起來已經跟電動車沒差別了吧!

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電動滑板車其實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經出現了。1915 年初,總部位於紐約的Autoped推出了他們的旗艦產品Autoped,這是一種以汽油為動力的設備,給踏板車裝上來汽油發動機,也就是最初的電動滑板車。

這款電動滑板車出現的時候,機動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幾乎沒有受到任何安全法規的約束。直到1901年,康乃狄克州制定了第一部全州範圍內適用的交通法來規範機動車駕駛,大約10年後,紐約才出台了醉酒駕駛法,當Autoped退出市場時,距離紅綠燈的出現還有15年,可見其發明之早。

在incoPat專利資料庫中也可以快速查閱到早在1915年發明者阿瑟·雨果·塞西爾·吉布森(Arthur Hugo Cecil Gibson)所申請的“自動推進車輛”相關的全部技術方案。

總說時尚是一個輪迴,現在看來科技也是一個輪迴,但其實這個說法並不準確,因為科技的發展是在不斷創新的,而且這種創新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

期待未來會有更聰明、更便利的創新產物,可以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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